“謝謝,謝謝你們為我們討回公道,不然我們真不知道該怎么辦了,這錦旗是我們感謝檢察官的一片心意,希望你們一定要收下……”

近日,金水區檢察院接待室發生了溫暖的一幕,案件當事人許某夫婦給承辦檢察官們送來了兩面錦旗表示感謝,一面寫著“民事監督得民心,明察秋毫扶正義”,一面寫著“檢察監督扶正義,秉公執法解民憂”,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?
這還要從案件受理時開始說起,2008年7月,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的許宗山、方莉夫婦將二人所有的鄭州兆基貿易有限公司(下稱兆基公司)股份轉讓給了張永發,股權歷經兩次轉讓后,因一起合同糾紛,帶出一起撲朔迷離的追償案。實際執行不到20萬,原始股東卻被追償200萬。
帶著滿腹疑云,許宗山、方莉夫婦走進了金水區檢察院,以原審判決認定基本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為由,申請法律監督。

金水區檢察院受理后,主辦檢察官曹普卿經過嚴謹細致的依法審查,綜合全案認為 “在這兩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,張永發本身就沒必要對后手股東進行賠償,即便他自愿承擔了賠償責任,那也不是他的法定責任,他向方莉夫婦追償也不應受到法律的支持?!?/FONT>
據此,2020年7月13日,鄭州市中院經再審認定,張永發的訴訟請求證據不足,沒有充分的事實和法律依據,依法不予支持。檢察機關的抗訴意見及申訴人的申訴理由成立,予以支持。據此作出終審判決,撤銷金水區法院所作再審判決,駁回張永發的訴訟請求。
至此,這起長達八年之久的股權轉讓糾紛終于塵埃落定。案件當事人許某夫婦為表達感激之情,便有了文章開頭送錦旗的一幕。

值得一提的是,本案近日被刊登在《檢察日報》上,該案在辦理過程中得到了檢察日報的跟蹤報道,體現了案件結果在社會上產生的關注度和認同度,將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結合,盡力做好新時代檢察工作。 一面錦旗,飽含了當事人對檢察機關的充分信賴與由衷感激,彰顯了檢察機關“依法履職、公正監督”的司法情懷,也激勵著檢察官在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,維護公平正義的路上繼續前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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